欧盟委员会发布2001/95/EC指令(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一般产品安全指令,也有人翻译为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的标准
2006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第2001/95/EC号指令(一般产品安全指令)的标准清单,取代以前公布的所有官方标准清单,有关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按欧盟委员会指示制定的,涉及运动设备、童装、奶嘴、打火机、自行车、家具(包括折叠床)等产品。
根据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规定,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均属安全。这项规定适用于在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消费者供应的一切产品。
有关当局或法庭(如有争议)必须根据下列几项因素确定产品是否安全:?
-产品的特点,包括成分、包装,以及装配、安装及保养说明;
-外观,包括标签,有关使用、弃置的任何警告或说明,以及任何其他说明或资料(如生产商资料);
-产品可能对其产生危险的消费者类别(儿童或长者)。
生产商必须承担责任,确保在市场供应及销售的产品安全可靠,例如提供资料及警告,假如产品可能引起危险,生产商必须采取适当行动,例如将产品从市场收回、给予消费者足够或有效警告,或向消费者收回产品。
欧盟公布的标准覆盖下列产品:
户外家具--供露营、家居使用及租用的桌椅--第1部分:一般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581-1:2006);
健身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913:1996);
固定训练设备--第1部分:一般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957-1:2005);
家具--折叠床--安全规定及测试--第1部分: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29-1:1995);
家具—折叠床--安全规定及测试--第2部分: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29-2:1995);
家具--家用童床及摇篮--第1部分: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30-1:1996);
家具--家用童床及摇篮--第2部分: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30-2: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