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保税仓库主要有3种类型:
(一)、转口贸易保税仓库。转口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收;如果需要改变包装、加刷唛吗,必须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二)、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存入保税仓库的免税进口的备用物料,经过海关核准之后提取加工复出口的,海关将根据实际出口数量征收或者免征原进口物料的关税。
(三)、寄售维修保税仓库。为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提供售后服务进口的维修零备件,可以免办纳税进口手续存入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
海关允许存放保税仓库的货物有三类:
一是供加工贸易(进、来料加工)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进口料件;
二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外国商品寄售业务、外国产品维修业务、外汇免税商品业务及保税生产资料市场的进口货物;
三是转口贸易货物以及外商寄存货物以及国际航行船舶所需的燃料、物衬和零配件等。
保税仓库分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类。
公用型仓库是根据公众需要设立的,可供任何人存放货物。自用型保税仓库是指只有仓库经营人才能存放货物的保税仓库,但所存放货物并非必须属仓库经营人所有。
2.监管仓,应该这样来叫: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
出口监管仓(以下简称出口仓)是储存已对外卖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手续货物的专门仓库。利用出口仓出口货物,主要是为了提高流通效率,减低各种成本,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保税仓是一个存放未交关税的仓库,就如境外仓库一样。货物存放在保税仓可以节省一大笔租金费用,尤其是间较长时,这项优势更加明显。因保税仓的仓租较便宜,可想申报时直接在保税仓拖走报关。
海关监管仓库定义
海关监管仓库是指在海关批准范围内,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以及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其实也是保税储存的一种类型,与外国的保税区域的功能有类似之处,主要存放货物以及行李物品进境而所有人未来提取,或者无证到货、单证不齐、手续不完备以及违反海关章程,海关不予放行,需要暂存海关监管仓库听候海关处理的货物。
这种仓库有的由海关自行管理,但随着进出口业务的增大,海关作为行政管理机关,自营诸多不便,现在基本上交由专营的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海关行使行政监管职能。
存放在海关监管仓库的货物有两个期限,如储存超过14天未申报,海关要征收滞报金;超过三个月仍不提取的,便视为放弃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变卖,款项交归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