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贸易协定》属优惠贸易安排只涉及部分产品一定幅度的降税。2006年9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开始实施第三轮谈判结果。在第三轮·谈判结果中,我将向其·他成员国的1717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优惠关税,平均减让幅度27%;我还将向不发达成员国孟加拉和老挝的162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特别优惠,平均减让幅度77%。根据20O5年税则计算,我国可享受印度570项6位税目、韩国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427项6位税目和孟加拉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关税,主要产品有∶农产·品、食品、矿产品、燃料、化工产品、橡胶及其制品、皮革及其制品、木制品、纸制品、纺织品、鞋类、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珠宝首饰、金属及其制品、机电产品、光学仪器、灯具、玩具、运动器材等。
亚太贸易协定FORMB原产地证由哪些机构颁发?
答:贸促会和商检局都可以颁发,两个机构出具的·FORMB原产地证效果是一样的。
亚太地区怎么申办亚太FORM B原产地证?
答: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可以到商检局或贸促会进行注册备案自己办理,没有进出口权或没有注册备案的可以·找代理代办,代理代办只需填写·一份亚太产地证样本格式即可办理·。一个工作日出证。
按照新的原产地规则,亚太FORMB原产地证书第八栏的具体填制要求如下:
(----)对完全原产的产品:填写字母“A”。
(二)对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填写.方法·如下:
/.符合·规则第3条的·产品,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⒉.符合规则第4条的产品,填写字母“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计
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C”60%)。3.根据规则·10,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
《亚太贸易协定》的.前身·为《曼·谷协定》(FirstAg·reement on Tr·ade Negotiatio·ns amongDeveloping Member Countries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Commissionfor Asia and thePacific)。该协定是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The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Asia andthe FarEast,后改名为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委员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Commission for Asiand thePacific,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曼谷协定》是亚太区域中一.由发展中地区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其宗旨是通过该协定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