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CBCA认证
津巴布韦工商部2015年3月23日在其站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从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货物抵达津巴布韦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如未取得CBCA证书,津巴布韦海关将拒绝其入境。
津巴布韦工商部2015年3月23日在其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从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货物抵达津巴布韦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如未取得CBCA证书,津巴布韦海关将拒绝其入境。
申请流程如下:
1.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文件(申请表、箱单、发票、测试报告等)
2.指定机构审核认证申请表/认证文件
3.执行现场检验或抽样测试
4.签发*终符合性证明书(CoC)
产品管控范围
粮食和农业
建筑产品
木材和木材产品
石油和燃料
包装材料
电子/电气产品
身体护理和保健产品
汽车和运输
服装和纺织品
工程设备
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