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能好多伙伴都不是很了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像是易燃易爆这些产品就属于危化品,在经营中都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要想经营,就必须满足条件才能经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2.审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未办证却经营危化品的后果:
没有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罚款是不管你有多少数量的,它是一种行为罚,不是数量罚。
不要存侥幸心理,万一被查到,被处了十几万的罚款,多心疼啊。所以证件该办的还是要办的。
七、注意事项:
1.危化证在办理之前,需要详细确认品名,危化证办好之后不可以随意进行变更品名;
2.如果危化证在有效期内进行品名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危化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3.如果公司在危化证有效期内,变更过公司法人名称等信息,需要去安监局备案换
领新政;
4.如果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需要去安监局重新办理危化证;
5.办理的危化证一般有效期是三年,危化证到期之前可以三个月去安监局办理延期;
6危化证延期需要提供安全人员培训证书,培训证书有效期也是三年,因此需要拿到培训证书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