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QDIE试点申请条件
深圳市QDIE新政策并未明确规定境外投资主体管理企业及境外投资主体的设立条件与要求,包括
注册资本、出资时间、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等进行规定,有待实践中予以明确。
据深圳市QDIE新政策规定,境外投资额度的核定和使用遵循下列原则:
( 1 )境外投资额度在综合考量境外投资项目投向、境外投资主体管理企业经营效率、合规运营等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2 )境外投资额度应当在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逾期未使用之额度失效;
( 3 )境外投资主体获批之境外投资额度不得转 让;
(4 )境外投资额度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
珠海QDLP试点申请条件
1、明确提出对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主要投资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相关要求。
具体条件包括试点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賂至少1名5
年以上以及2名3年以上境外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其控股股东、实
控人或执行事務合伙人应为持牌金融机构或其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或上一会计年度管理基
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基金管理企业。要求试点基金认缴出资金额/初始募集规模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等。
2、明确投资者准入门槛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要求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单只试点基金的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机构投资者、境内自然人或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且符合以下
标准: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自然人:金融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
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海南QDLP试点额度申请条件四大亮点:
-是“门槛低”。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试点基金管理
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Z近1年未
受所在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门槛较低。
二是“投向广”。试点基金境外投资范围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券、境外上市企业非公
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权投资
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范围较广。
三是“无限制”。在未超过海南省QDLP总额度的前提下,单家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额度申请和单
个项目的投资额度无限制,试点相关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批复的试点额度。
四是“更灵活”。QDLP试点企业对外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且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发起成立多
只试点基金,可在其设立的各基金之间灵活调剂单只试点基金对外投资额度,各单只试点基金对外
投资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经试点相关单位批准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对外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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