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注册条件(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1、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年满18岁股东
说明:
1) 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个人或团体;
2) 股东的个人资料不用公开;
股东记录册必须存放于公司位于BVI的注册办事处。公司可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2、拟使用的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Anonyme或SociededAnonima或上述字眼之缩写作结束语。除非得到特别批准,公司名称不得使用如“保证”,“银行”,“建筑协会”,“商会”,“特许”,“合作”,“帝国”,“市”,“皇家”,“信托”或任何文字或传达类似的名词,以及用任何名义暗示英国皇室,英国,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任何其他政府或部门的名词。
3、所有公司董事及股东的基本资料
说明:
1) 包括地址、国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 至少需一名董事;
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没有国籍限制。
4、股份分配比例
如多于一名股东,应确认好股份分配比例。
5、注册资本
1) 标准注册资金为美元50000元(资金无须验资到位),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
如资金超过50000元美金,政府需收取1300美元印花税。
6、注册地址
1) BVI公司必须一直拥有注册代理及注册办公室。
2)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董事决议或股东决议可更换注册代理及注册办公室。
注册地址由代理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