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147号发布)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号)
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号)
二、审批发证部门: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
三、收费情况
申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不收取费用。
四、审批办理流程:
第1步:提交申请。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上提交办理销售许可证申请,并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产品检测。申请单位须将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步:审批发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根据检测机构通报的检测结果,审批核发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书。
五、审批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15个工作日。
六、有效期:
销售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证书有效期满前,生产单位应当将样品重新送交检测。检测合格后,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应于期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服务平台: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www.ispl.cn、http://www.ispl.com.cn。
六、经授权的检测机构(5个)
(1)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实验室,负责检测病毒防治类产品、移动安全类产品、APT安全检测类产品。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D3
(2)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检测防雷保安器类产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3)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检测数据备份一体机、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类产品。
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一号
(4)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负责检测入侵检测系统(IDS)、安全数据库系统和网站恢复类产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
(5)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除上述产品外的其他安全专用产品的检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