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尔现行的商标法是在1991年4月1日颁布并于1992年生效的,商标权采用的是基于使用在先的原则,注册塞舌尔商标是为了在商业交易中标明该商标所有人或注册使用人同该商品之间的关系而使用或打算使用在该商品上的标志(证明商标除外),但并不要求标明该所有人或使用人的直接身份。塞舌尔商标是由图案、品牌、标题、标签、姓名、签字、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塞舌尔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注册塞舌尔商标所需资料
1、需要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商标申请书;
2、需要一份经过公证认证的委托书;
3、需要商标图样10张,如果是彩色商标,还需要提供彩色商标图样10张;
4、需要电子版的商标图样;
注册塞舌尔商标注册流程详解
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申请人在塞舌尔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
2、商标申请:提交申请代理机构根据塞舌尔商标局的官方要求,提交注册塞舌尔商标的注册文件。
3、商标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在注册塞舌尔商标的文件递交后,由塞舌尔商标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的商标将被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商标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塞舌尔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未通过实质审查的塞舌尔商标注册,塞舌尔商标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驳回理由。
5、商标公告:经审查,塞舌尔商标局认为该申请可以注册的,便会将该申请刊登在塞舌尔商标公告上,自公告日起进入商标异议期。
6、商标注册核证:核准注册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塞舌尔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核准注册,并下发塞舌尔商标注册证书。
7、注册塞舌尔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有效期为7年,自申请日算起;商标续展有效期为14年,商标续展申请需要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