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欧盟官fang更新了 (EU) 2021/341 指令,新指令是对原指令 (EU) 2019/2020光源和独立式控制装置生态设计要求进行相关修正。具体详情如下:
1、新增条款:如果在2021-07-01之前,市场上未投放相同产品,那么在2021-07-01至2021-08-31之间,满足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要求的产品,视为满足旧版ERP指令 (EC) No 244/2009,(EC) No 245/2009及(EU) No 1194/2012的要求。
2、新增条款:针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对硬件及软件升级做了相应的管控。
-任何硬件和软件升级不得降低产品的能效
-任何软件升级需保证产品仍符合ERP指令要求
-拒绝软件升级不得影响产品原有性能
3、对原有豁免产品进行修正:
-放射和核医学设施
-工业或专ye电加热设备
-影视工作室、摄影棚、舞台照明
新增豁免产品:
-红外加热用途白炽灯
4、对部分产品测试要求做了变更:用于以下产品内的光源,将不再需要满足ANNEXII中光通量维持率,存活率的要求;外包装及技术文件内不再需要体现寿命,光通量维持因数,存活因数等信息。
-冰箱
-洗碗机
-洗衣机/洗干一体机
-烘干机
5、修订了LED和OLED,且运行在主电源内产品的频闪效应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