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贸易的发展,买家及消费者对产品的安全及质量要求不断提高,马来西亚政府规定如产品定期运往马来西亚,供应商需申请产品知识分享。1998年,马来西亚颁布了新的《通讯与多媒体法》(Communicationsand Multimedia Act 1998),对马来西亚电信服务与通讯市场准入条件都作了详细的规范。
新的电信管制机构——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alaysia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简称CMC)也随之诞生。
根据《通讯与多媒体法》,通讯设备投放市场需要向CMC或被CMC指定的知识分享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型式知识分享,获得设备知识分享证书和知识分享标志。
通讯设备型式知识分享由SIRIM管辖下的通讯设备测试部(CommunicationEquipment Testing Section,简称CETS)负责具体知识分享事宜。
SIRIM是马来西亚唯一的一家知识分享管理机构,进入马来西亚的电子产品都需要申请SIRIM知识分享证书。原则上申请人应该是马来西亚的当地机构。SIRIM知识分享的申请和管理是由SIRIMQAS International 来具体负责,由此机构签发SIRIM证书。
马来西亚SIRIM知识分享基本信息
强制性知识分享
样品测试需要
需要当地测试(只做功能验证)
证书有效期5年
办理周期3-5周
适用产品范围
通信设备和《电气设备批准条例》中规定以下31类产品须分别进行强制性的型式知识分享和安全知识分享:插头(15A以下)、开关和调光器、插座(15A以下)、荧光灯及启动架、天花板灯线盒、卡口灯座及多头适配器、荧光灯(单独进口的灯管除外)、荧光灯用电容器、荧光灯镇流器、漏电保护器、电热水器(包括单独进口的加热器)、电吹风、台灯、液体加热器具、电熨斗、电动剃须刀、厨房用视频搅拌机、浸入式加热器、高保真装置、驱蚊器、面包炉、电风扇、电视机、吸尘器、播放器、洗衣机、电冰箱、电饭锅、圣诞灯、家用电动工具、电线电缆
其他产品属于自愿知识分享范畴
SIRIM知识分享产品范围(普通电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