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河道)清洁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是水域(河道)清洁管理服务机构取得从事相关活动的资格凭证。
一、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3.有与所承担的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申办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河道)清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及附件1至附件5;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原件核对后加盖公司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原件核对后加盖公司公章,若为三资企业则需提供外资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并盖章确认。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窗口领取申请书填写完整,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
(3)委托书 。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 。
(6)组织机构代码证 。
(7)经营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