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EC有关化工品申请注册、评定、受权和限制条例》(通称REACH) 已经在2007 年6 月1 日宣布起效,并且从2008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国家开始实施。这是欧盟国家一个新的化工品政策法规,被称之为20年法律中极为重要的政策法规,据估计它带来的影响将是RoHS 命令的12 倍,并可能会影响全世界包含电子产业等在内的诸多领域。
REACH的监管范畴
REACH政策法规监管的范畴非常普遍,它覆盖绝大多数行业里化学物质生产与应用,不但包含工业上的化合物,也包含大家日常日常生活应用化合物生产制造所得到的商品,如清洁液,漆料、服饰、家俱、电子电器等。对全世界各行各业包含电子器件电气行业会带来很大影响。
REACH 监管物质主要包括除少数化学物质以外其他全部化合物。没有在REACH监管范围之内化合物包含:放射性元素,不能分离出来化工中间体,废弃物,受海关监督物质,运输中的危险物质,及其一些应国防安全必须免除物质。
REACH的相关要求及重大进展 REACH 主要包括四个因素,即“申请注册(和通告)”、“评定”、“受权”、与“限定”。
REACH出台背景和目地
欧盟国家原来化学品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
在REACH政策法规施行以前,欧盟国家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是通过不同阶段的命令和政策法规拼接出来的。以前欧盟国家以1981年是连接点将化工品划分成两大类:“目前化工品”和“新化工品”。凡是在1971 年1 月1 日至1981年9 月18日中间己上市化学物
维持和强化欧盟国家化工的竞争能力;质称之为“目前化工品”(纳入欧盟国家商业化合物库),一共有种;在1981年以后投入市场的化工品称之为“新化工品”(超出3,800种)。欧盟国家要求“新化工品”投入市场时都需要经过严格检测,可是,对“目前化工品”却不存在规定,这类区别导致的结果就是:人们对于“目前化工品”的特性和安全生产信息的理解十分欠缺。欧盟国家对在市场中被广泛使用的141种高生产量“目前化工品”展开调查之后发现,在其中仅3%的化工品展开了检测,检测信息及安全生产信息的欠缺增强了对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风险。
另一方面,现在对化学物质风险评价主要是由担负,这导致了风险评价的迟缓、繁杂。从1993 年开始,只有140个生产或出口量超出1,000 吨化工品被挑选做为优先选择开展风险评价物质,只有约70 个化合物获得了终分析报告。为了保证评定高效率,欧盟国家将证实化工品能够被安全操作的职责由转由工业领域担负以保证对身体健康和环保风险被清除或得到充分的操纵。
次之,因为涉及到一个新的化合物,已有的管理体系已经限制了科学研究与创新。针对生产制造总数低到10 kg的化工品也应进行繁杂的检测,促使欧盟国家的有机化学业内在产品创新层面落后于美国和日本的同行业。
欧盟国家施行REACH 的两大目的是为了:强化对人体健康与环境的维护,提升欧盟国家化工的竞争能力。
在2001 年2 月出版行业报告《欧盟未来化学品发展战略》全部架构中确定关键执行总体目标:
1. 维护人体健康与环境;
2. 防止内部市场的瓦解;
3. 提升清晰度;
4. 与国际接轨;
5. 推动非临床实验;
6. 合乎欧盟国家在WTO中的国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