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讲机它是一种双向移动通信工具,在不需要任何网络支持的情况下,就可以通话,没有话费产生,适用于相对固定且频繁通话的场合。对讲机可以分为模拟对讲机、数字对讲机、IP对讲机三类。
对讲机CE-RED知识分享的具体要求如下:
对讲机CE知识分享RF和EMC标准:
EN 300 296 V2.1.1 陆地移动服务; 使用主要用于模拟语音的集成天线的无线电设备;
EN 300 086 V2.1.2 陆地移动服务; 具有内部或外部RF连接器的无线电设备,主要用于模拟语音;
EN 300 113 V2.2.1 陆地移动服务;用于使用恒定或非恒定包络调制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数据(和/或语音)传输的无线电设备;
EN 300 390 V2.1.1 陆地移动服务; 用于传输数据(和语音)和使用集成天线的无线电设备;
EN 300 394-1 V3.3.1 地面集群无线电(TETRA); 一致性测试规范;
EN 300 433 V2.1.1 公民频带(CB)无线电设备;
EN 300 220-2 V3.2.1 短距离设备(SRD),工作频率范围为25 MHz至1000 MHz(适用于玩具);
EN 301 489-5 V2.1.1私人陆地移动无线电(PMR)和辅助设备(语音和非语音)和地面集群无线电(TETRA)的具体条件;
EN 301 843-1 V2.2.1 船用无线电设备和服务的电磁兼容性(EMC)标准;
EN 300 698 V2.2.1 在内陆水道使用的VHF频段内运行的水上移动业务的无线电话发射机和接收机;
EN 301 025 V2.2.1 用于一般通信的VHF无线电话设备和用于“D”类数字选择呼叫(DSC)的相关设备;
EN 301 166 V2.1.1 陆地移动服务;用于模拟和/或数字通信(语音和/或数据)和在窄带信道上操作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无线电设备;(小于10KHz)。
对讲机CE知识分享RF曝光标准
EN 62311:2008 评gu与人体暴露电磁场限制有关的电子和电气设备(0Hz -300 GHz);
EN 62209-2:2010 人体暴露于手持和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的射频场---人体模型,仪器和程序;
第2部分:确定在人体附近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的特定吸收率(SAR)的程序(频率范围为30MHz-6GHz);
EN 50385:2017 产品标准,用于证明基站设备在投放市场后符合射频电磁场暴露限值(110MHz-100GHz);
办理CE知识分享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