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草制品是宁波地区的特色传统产业,出口产品以木质家具和木制品为主,货值高达5亿美元。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输往上述国家的竹木制产品,必须符合当地植物检疫要求。建议出口企业在产品出口前加强和进口商的沟通,明确产品是否需要实施检疫处理和出具证书,及早采取措施应对,避免因为检疫原因导致货物无法在目的地口岸通关而造成贸易损失的情形发生。
随着进口国对木制品检疫措施的不断提高,全球各国特别是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都对进口木制品或木质包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不断升级。如今年6月,加拿大日前发布通报,计划对进口竹木产品检疫要求做出修订。对竹木产品检疫要求更加细致、严格,内容包括对进口竹子或竹制品采用同木质包装相同的热处理方式、加方可以对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单之外的有害生物所感染的货物采取检疫措施以及对入境后的竹木产品不允许进行热处理或熏蒸处理等除害处理措施。
木制品商检如何申请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当地检验检疫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与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信用证等商业文件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单证和资料。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对申请事项是否齐备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审核:受理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同及发票),在4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在30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出证:审批部门自接到审核意见起20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在期满前5日重新提出申请。
4、收费:按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标准见附件)。
5、领证:经批准发给证书的货物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单或加盖印章后退还企业使用(特殊情况需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并告知原因及处理措施。
申请办理木质品商检通关单需要多久呢?
答:木质品商检通关单正常的申请时间为1~2个工作日左右。
出货完毕后货主应提供以下单据以备查验:
(原木运输提单向海关申报----原木输出国产地证----原木输出国植检证明----木材熏蒸合格证明----生产厂卫生注册证明----加工厂的卫生注册证明----生产厂质量体系考核证书----加工厂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