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合规出境必备境外投资备案干货。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一般为两种情况: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ODI备案的优势
随着目前境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ODI备案的重要性也日渐显现出来。ODI备案不仅作为企业境外投资或境外上市的合规途径之一,更可以为企业带来一系列的便利和优势:
1.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或实现境内资金不出境,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2.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后期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贴;
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4. 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5.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5. 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
内地企业对外投资香港公司,能应用于多方面,如跨境合作、与境外政府组织合作开发项目、海外融资上市、搭建红筹VIE架构等,促进企业突破壁垒,加速发展。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批,分别是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外汇管理局(银行)。
对于申请境外投资备案企业要求:
1.企业需要成立一年以上,否自通过率降低;
2.企业成立后必须是盈利企业,需要会计律师所出具审计报告;
3.企业的负债率不得高于70%,当然越低越好;
4.企业产生的利润越高越高,不得低于5%。
申请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的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