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公司在中国深圳法院起诉中国公司,法院要求必须办理香港公证认证之后才予以受理立案,请问这个香港公证认证该怎么办?在中国能办理吗?要做哪些资料准备?
这是典型的香港公司中国内地诉讼公证认证的案例,根据证据规则和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外公司在国内打官司,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办理,需要对相关证据和委托书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香港公司公证认证依据使用目的提供资料:
1.在中国设立分公司,代表处,会要求至少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商业登记证,公司存续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2.公司变更,提供注册证书,变更后的证明文件
3.涉及到国内的民事诉讼,需要提供公司注册证书,章程,商业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存续证明,会议纪要,股东董事名册,域外证据
4、其他商业文件,产品证书,委托书,授权书,发票票据等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