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指令还对理事会92/42/EEC(关于新的燃气或使用液体燃料热水锅炉能效要求的指令)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6/57/EC(关于家用电冰箱、冷冻柜及其组合件能效要求的指令)及2000/55/EC(关于荧光灯镇流器能效要求的指令)进行了修订。自公布起20日(8月11日),005/32/EC(EuP指令)正式生效,并规定会员国应在2007年8月11日前完成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

ERP指令与EuP 指令的比照:ERP指令与EuP指令比较,*主要的改变就是将原EuP指令中的耗能产品(Energy-usingProducts)扩展为动力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Products),扩大了EuP指令的规模。动力相关产品是指当其投进欧盟商场和/或投入运用时,会影响到动力消耗的产品;或其环境功能可独登时予以判定的拟装配到本指令所包含的产品上的零件。
ErP指令是新的欧洲CE标志法规。作为一项CE标志指令,ErP指令的要求将连同安规,电磁兼容,无线电等其他要求一同被执行。欧盟规定:所有在欧洲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要达到ERP检测或ERP认证要求(欧洲能耗有关联的产品节能要求)欧盟新版CE认证—ERP指令—2009/125/EC正式发布:家用照明产品(EC244/2009)实施细则/Domestic Lighting Products EC No 244/2009;

指的是任何已经投放于市场和/或已经被交付使用的,在其使用过程中会对能源消耗有影响的产品
已颁布实施的实施细则如下:1.外部电源生态设计要求(No 278/2009);2.电动机生态设计要求(No640/2009);3.独立无轴封循环器生态设计要求(No 641/2009);4.机生态设计要求(No642/2009);5.家用制冷设备生态设计要求(No 643/2009)
ERP认证过程:1.契合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