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品在英国销售,推荐新产品使用UKCA标识。
需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立用新的UKCA标识的产品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需要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立用新的UKCA标识。您的产品:
1. 法规规定要求UKCA标识
2. 需要强制性第三方公告机构评估
3. 如果原先使用的是英国公告机构并且未在2021年1月1日前把符合性评估档案转移到EU公告机构的
以上要求不适用于现有库存,例如,如果您的商品已完全生产并且可以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
例3:C公司在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开发的医疗设备,但使用的英国公告机构未在2021年1月1日前把符合性评估档案转移到EU公告机构,如果仍然使用这家的英国公告机构,不能使用CE标识必须使用UKCA标识。
在英国销售的库存产品
2021年1月1日以后,已完全制造并标识合格的现有库存产品仍然可以使用现有的标识和公告号在英国市场上销售。在这种情况下,有英国机构签发的合格证明书,您的商品仍可以在CE上在英国出售。
例4:D公司的产品由英国符合性评定机构出具证书,在2021年1月1日之后通常需要UKCA标识,但只要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生产的已有库存产品,仍然可以在英国销售带有CE标识的产品。
在欧盟和北爱尔兰使用UKCA标识
UKCA标识在欧盟或北爱尔兰市场上不会被认可。当前需要在欧盟销售的带有CE标志的产品将继续需要CE标志。
例5:E公司的2021年1月1日之后的新产品只有UKCA标识,此产品不能在欧盟或北爱尔兰地区销售,如果销售必须使用CE标识。
2021年1月1日之后产品使用UKCA和CE标识的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可用于证明UKCA标识商品符合其基本要求的标准和标准将与现在相同。这意味着,如果您的商品当前符合CE标识所必需的技术要求,那么它将按照2021年1月1日开始的UKCA标识所具有的相同技术要求进行。对它们进行测试的合格评定机构可能需要不一样。
在英国需指定一个被授权或负责的人
自2021年1月1日起,在英国将不再认可欧盟的授权代表和负责人。
如果您需要(或选择使用)授权代表或负责人,则需要将他们设在英国以将产品投放到英国大不列颠地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