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EN 301 166V2.1.1描述:
陆地移动服务;用于模拟和/或数字通信(语音和/或数据)并在窄带信道上操作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无线电设备;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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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EN 301 166V2.1.1目的:
本文件涉及无线电发射机和无线电发射机的技术要求私人移动无线电(PMR)服务,它适用于陆地移动业务,在无线电频率上运行。
在30 MHz和3GHz之间,具有窄通道间隔(CSP)(小于10kHz),用于语音和/或数据,本文件的目的是涵盖National允许的任何信道带宽(CBW)此类系统的管理,例如6,25kHz。
表1:无线电通信业务频段
无线电通信业务频段
传输30 MHz至3 000MHz
接收30 MHz至3 000MHz
在本文件中,针对不同的无线电频带,环境给出了不同的要求适当的条件和设备类型。
在本文件中,数据传输系统被定义为发送和/或接收数据和/或接收数据的系统数字化的声音,该设备包括发射器和相关的编码器和调制器和/或接收器和相关的解调器和解码器。
本文件涉及可以使用恒定包络或非恒定包络调制的设备。
本文件所涉及的设备类型如下:
-基站:配有天线连接器的设备;
-移动台:配有天线连接器的设备。
便携式车站:
a)要么配有天线连接器;
b)没有外部天线连接器,但配有永J内部或临时内部50ΩRF连接器,允许访问发射器输出和接收器输入。
手持式工作站设备,没有外部或内部射频(RF)连接器,没有本文档不涉及具有临时内部50ΩRF连接器的可能性。
本文件载有证明“......无线电设备应如此构造的要求”两者都有效地使用和支持无线电频谱的有效利用,以避免有害干扰““......无线电设备支持确保获得紧急服务的某些功能”[i.3]。
除本文件外,其他EN(例如ETSIEN 301 489-1 [i.4]和ETSI EN 301 489-5 [i.5])指定无线电设备指令[i.3]中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可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
文件历史
DS / EN 301166 V2.1.1
2016年11月25日
陆地移动服务;用于模拟和/或数字通信(语音和/或数据)并在窄带信道上操作并具有天线连接器的无线电设备; 协调标准,涵盖指令2014/53 /EU第3.2条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涉及私人移动无线电(PMR)业务电台中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和接收机的技术要求。它适用于陆地移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