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 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服务的无形性。顾客在购买服务之前无法看见、听见、品尝、触摸服务,购买服务之后顾客并未获得服务的物质所有权,其所获得的也只是一种消费经历
生产和消费的性。商品的生产与消费基本上是被分割开的,存在着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而服务则不然,则生产与消费是进行的,服务的生产过程也是消费过程,是在一些低接触程度的服务中,也是如
-易逝性(无法存储性)。有些服务业中可以事先准备好必要的场地、人员以创造服务,这些仅能代表服务的生产能力,而不是服务产品本身
差异性。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可能完全相同,同-一个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也不可能始终如一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实施过程涉及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方面的利益相关方。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在众多的利益相关方中,如何实现共赢也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用能单位关心的是能耗下降,节能服务公司关心的是终盈利,用能单位可能会怀疑节能服务公司的承诺,节能服务公司或者怀疑客户能否真正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往往在项目绩效,包括节能环保效益、投资回报收期等方面存在纷争;金融和保险机构更多考虑资金的风险;还有政府的介入以及相关政策的推动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