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领馆认证产地证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是否须中方领事认证?
外国驻华使馆或驻内地及港澳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径在我国内地和港澳地区使用,无须办理中方领事认证。
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须提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供使馆留底: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
如:送办土耳其国`家的文件,在份数栏内应填“2”份,申办公司收到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馆留底保存。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复印件: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发票1份)、埃及、埃塞俄比亚、安哥拉、巴基斯坦(2份)、玻利维亚、古巴、刚果(2份)、哈萨克斯坦、韩国、黎巴嫩、利比亚(2份)、卢旺达、缅甸、也门、越南、伊朗、约旦、印度尼西亚、印度。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一些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申请代办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要提供清洁合格的认证文件,避免用不清洁或破损的文件,避免使用过期的原产地证,出具的CI要正规,CI纸太薄的要粘贴一张白纸。
2、认证文件须有公司章和贸促会认证章(及签名),避免印章漏盖、反盖或多盖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页应粘连在正页上.并在交接处加盖贸促会骑缝章。
3、由商检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盖贸促会认证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4、要详填代办申请领事认证申请表中各栏目(有固定格式,与我索取),尤其是申请单位、地址、语种、邮编、电话、传真及经办人、使用国别、送往国别、送往使馆及文件名称、份数及编号也需填写清楚。文件份数控页计算,如需认证产地证一正二副,应写3份。返回时间可署具体日期或>尽快字样。一个单位申请送办二个以上使馆,每个使馆写一张申请表。
5、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6、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单。
7、CI的单价、数量与总金额的计算不能有错。
8、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