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团体。
如果是以自然人身份担任新加坡公司的股东,那么通常需要提供护照和地址证明作为登记之用;
如果是以法人团体作为股东,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者INCUMBENCY,需要留意的是,如果法人团体股东不是以中英文为官方语言的,提供的相关证件还需翻译为英文。
综所周知,有些公司股东,会采取由他人代持股东的形式来成立新加坡公司,但新加坡ACRA需要公司对其*终受益人进行披露,根据ACRA的要求,法人控股的企业只要超过25%持股人都必须披露。如果公司架构非常复杂,那么就需要以股东架构图的方式层层披露,并追溯到自然人。但若法人控股公司为上市公司,则豁免披露*终受益人信息,提供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即可。
新加坡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有出资的义务,享受分红的权利;
2、公司分红有两个前提,分别为:公司注册资本都已实际到位,盈利部分的税金已经缴纳或者预留。
新加坡公司的法人团体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财务上的区别:
1、法人控股的企业,财务数据每年都必须向注册局呈报XBRL ,且公众花钱就可以购买到公司的财务数据;
2、自然人控股企业则豁免;
3、法人控股的企业不享有前两年头10万新币盈利的税务优惠政策;
4、法人控股企业要求做审计的几率较高。
股本的基本分类:
一般常见的股本类别有普通股(ORDINARY SHARE)和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普通股和优先股在出资和分红方面基本没有差别,主要区别一般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投票权,以及当公司破产清算时候那会出资额的先后顺序。
新加坡公司的股权转让:
新加坡公司股份转让会产生印花税,税率为所转让股份金额的千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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