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能力怎样证明?(海南注册股权类基金公司)
答:
1薪资收入证明(仅有任职单位出具的盖章说明文件不足以证明,还需要提供相匹配的劳动合同、工资明细、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和纳税证明等第三方文件);
2房屋产权评估价值(证明的金额上限为房产评估价值减去贷款总额)
3)车辆评估价值(购车合同及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4存款证明(银行账户存款或理财金额,并需要说明收入的来源,并上传近半年银行流水):
6投资收益证明(需提供券商或银行等第三方投资收益证明文件,例如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提供交易记录明细以及流水,并需要提供初始投资资金的收入来源证明);
6配偶收入证明(该文件需事先和基金业协会进行沟通是否可以采用)。
若资产系他人赠与,基金业协会目前只接受直系父母以及配偶赠与,其他赠与情形不予接受。直系父母赠与的,需说明家庭赠与的来源,须出具说明材料说明是父母无偿出资为其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用;
配偶赠与,需提供结婚证等材料以证明配偶关系,也需提供说明材料说明是配偶无偿出资为其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用。
法人股东:
审计报告:
@若出资能力证明为经营性收入,还需结合成立时间、实际业务情况、营收情况等论述收入来源合法性
团队成员
员工数量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的要求,申请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我们实务操作中,建议人员在6~7个。建议至少5人持证,不宜有过多工商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