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减持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
合伙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涉及金融商品转让,应纳增值税。具体而言,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合伙企业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的方式缴纳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1、合伙企业转让股份必须适用查账征收,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21年第41号公告规定,合伙企业持有的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收益将适用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人需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在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等投资品交易中获取的收入,按照国税发〔2011〕50号的规定,股票转让所得应全额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合伙人,在股票转让所得方面,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计算,扣除成本和费用后,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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