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的原因有以下三种:
1、香港公司未及时报税
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香港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税务申报(收到香港税局发出的税表后一个月内),如果该公司清楚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报税的话,则应该向香港税务局申请延期。但如果届时香港公司没有按时递交税表进行报税,且同样也没有按照相应程序向税务局申请延期报税的话,那么香港税务局则会将该公司起诉至香港法院,由法院发出传票,要求该公司在传票上载明的时间内到庭聆讯,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2、香港公司未进行年审
同样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香港公司在成立之后,每年都需要对公司进行一次全新的资格审查,以此来登记香港公司的*新情况以及其运作的状态。内容包括商业登记证的更换并进行年费续缴,以及递交新的周年申报表格并进行年费续缴。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司成立的周年日),则会产生相应的罚款,且罚款金额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而增加。而在产生高额罚款后,长时间不缴纳不理会的话,公司董事将会被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进行宣判并加以处罚。
3、香港公司被机构或个人起诉
如果香港公司因为业务问题,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产生债务等问题,并且处理不当产生引起对方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将会有很大概率导致被其他公司或个人起诉至法院,届时将会收到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