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平米保税仓储物流优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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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税区现有3万平米保税仓库对外合作,主营:保税厂房,仓储物流,报关报检。
保税区与综合保税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实行“入区退税”,保税区实行“离境退税”政策。综合保税区具备“境内关外”身份,符合条件的境内区外的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可以享受“入区退税”政策;而保税区则只具备境外货物的保税功能,但境内区外货物进入保税区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而是和内销货物一样处理。保税区内的货物只有在出口到境外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产生这个政策分野的源头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92号)的规定:“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废止了92号文件,但39号文件**条第二款规定的出口货物范围中,只列明了出口报关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些特殊区域,其中仍不包括保税区,也就是意味着进入保税区的货物不视作出口货物,也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在功能上可划分为口岸作业区和作业保税区,两区之间可以是虚拟的边界,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分别进行管理。(一般贸易项下的直接进出口货物,不实行保税备案管理,此时仅体现口岸功能;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至综保区的保税作业区再通过加贸方式进口至境内加工贸易企业,可以解决进入加工贸易生产链的国内料件无法退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