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韩FTA证书第十栏原产F地标准要怎么填写?
答:WO :货物根据《中国一韩国自由贸易协定》 (以下简称《协定》) 第3.4条(完詮获得或生产的货物)或者附件3-A(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在缔约一方完全获得或生产的。
WP:货物完全由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的原产材料在缔约一方生产的。
PSR:货物在缔约一方使用符合《协定》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
OP :货物符合特定贷物处理规定的。
企业在申报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哦,不要申报错了
中韩证书目前可以在海关和贸促会处签发,是可以可以自主/助打印
中韩的办理需要的资料:
1.提供发票和提单电子文件给到我们
2.我们根据以上资料的信息进行产地证内容的录入
3.产地证录入系统后会有一份CO核对件发您核对
4.确认证书填写没问题的话,我们这边安排出正本(注意产地证一经发送到出证机构后是不能够更改,更改会产生新的费用)
5.确认没问题安排邮寄(韩国通常可以用电子版扫描件清关)
出证需要的时间: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