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规则研究院、浙江省商务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2浙江数字贸易指数”系统测算结果显示,浙江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来,数字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数字贸易指数持续上升,由2017年的80.9上升至2021年的123.9。浙江数字贸易指数的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共39个指标,涵盖数字贸易经济基础、产业基础、发展质量、发展环境、发展平台等六方面。浙江数字贸易指数实现跃升,意味着浙江省在上述多方面取得新成就。
货物出仓办理流程
(1)出库运往境内
保税仓储货物出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
从异地提取保税仓储货物出库的,可以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报关,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对于出库货物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集中报关手续。
(2)出库复运境外
保税仓储货物出库复运往境外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出口报关单,并随附出库单据等相关单证向海关申报,保税仓库向海关办理出库手续并凭海关签印放行的报关单发运货物。
出境货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税仓库主管海关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转关手续。
仓储货物管理
1.保税仓储货物,未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2.保税仓储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保税仓储货物在保税仓库内存储期满,企业未及时向海关申请延期或者延长期限届满后既不复运出境也不转为进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经海关批准,保税仓储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但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
4.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货物流转管理
保税仓库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流转的货物,按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税仓库和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在同一直属关区内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
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各自在其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
论坛上,中国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规则研究院院长、浙江省特级专家程惠芳就《全球数字贸易发展100强榜单和全球贸易投资便利化100强排行榜》进行报告。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专家们分别就数字贸易、数字金融、企业数字化转型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专家发言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