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2022-12-13 18:22 183.13.203.180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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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申请开办经营境内、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产权的营业场所,或者申请人租用1年以上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当与申请人经营业务的需要相适应。

2. 必要的商务设施:

(一)固定电话2部以上;

(二)传真机、影印机;

(三)能够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的计算机;

3.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导游;

4. 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5. 在指定银行开立优质存款专户,存入20万元作为优质存款。


处理过程:

1.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材料,并在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提交申请

材料,按系统规定的要求逐条提交相关材料。

2. 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阅了申请材料,发现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形式上的,应当接受,并出具《接受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补正通知书;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3.窗口工作人员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移送本单位相应部门审核;

4. 经审查符合批准申请的,发给《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批准申请的,应当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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