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申报办法
各等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条件如下:
(1)甲级资质
1.注册资本1200万元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和工程预算中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安全人员、质量检查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总数不少于五十人;
3.近三年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作业绩;
4.适合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机械、测量、检测和质量检验设备。
(2)乙级资质
1.注册资本在6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工程预算等专业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安全人员、质量检查员和其他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
3.近三年独立承担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五项以上,工作业绩良好;
4.具备与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检测和质量检验设备。
(3)丙类资质
1.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申报办法
2.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工程预算等专业的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安全人员、质量检查员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
3.有与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施工机械、测量、检测和质量检验设备。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施工资zhi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申请施工资zhi的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从国外招聘的技术人员不超过10%。自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证书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