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FCC 标识:
产品及包装上(或说明书)都需要 FCC 及 IC 标识,分别要求如下:
二、1.带无线遥控的 产品 上的 标识 :
A 发射产品上 : ID 可以用贴纸或丝印等方式,
B 接收部分的标识如下:
Trade Module No. (产品型号)
包装或说明书(或 吊卡 ) 上 的标识 :
警告:此设备符合FCC规则的第15部分。操作受到以下两个条件的限制:(1)此设备可能不会造成有害干扰,并且(2)此设备必须接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
注意:未经合规方明确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能会使用户操作设备的权限失效。
注:根据FCC规则第15部分的规定,该设备经过测试,符合B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护,防止住宅设施受到有害干扰。该设备产生、使用和辐射射频能量,如果不按照说明安装和使用,可能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中不会发生干扰。如果此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定),则鼓励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项措施来纠正干扰:
•重新定向或重新定位接收天线。
•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连接电路不同的电路上的插座。
•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得帮助。
三、FCC标识方法: 布标、丝印移印、贴纸(贴纸必须是过胶或胶质的 , 且 粘贴牢固) 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不准贴在电池盖等可移除的部件上 , 可张贴在底座等不影响外观的位置 .
2.包装上标识的 文种与其他包装文字 文种 对应 , 产品上则可只要英文 如彩盒是英法文的 , 则也需要英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