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认证证书,燃烧器具生产企业经营许可证
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认证证书的条件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三)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小时值班人员。24且有
(四)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纹丝设备:
1.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2.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3.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4.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5.1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4
(五)配备1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的人员不少于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
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4名维修作业人员。
(七)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八)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依照有关标准,建立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认证证书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
2.受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接到受理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料的补充和修改工作,并将全套完整资料交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评审。
4.现场评审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服务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