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各会员国制定的与“商品命令”对应的该国法律法规均规定生产商在商品,外包装,及随着文档(例如:使用说明)上贴上CE标志。一和CE标志有关的某一欧盟国家“商品命令”逐渐强制性执行,仅有贴上了CE标志的商品才可以在流通市场,将欠缺CE标志的商品推广欧盟国家统一市场将组成违纪行为。生产商有法律依据保证其商品合乎有关的欧盟国家的“商品命令”中的需求并贴上CE标志。
CE标志是欧盟国家为了能创建统一市场和推动会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一个重要对策。执行CE标志的目的在于简单化使设备进到欧盟国家与在其会员国间挪动所需要的办理手续,伴随着越来越多我国预估添加欧盟国家,终造成贴上CE标志的商品可以从全部欧洲地区地区随意挪动。欧洲委员会将CE标志当作可让商品在欧洲统一销售市场内随意流通"通行卡"。
CE知识分享标示是一种安全知识分享标志,被称作生产商开启并进到欧美市场的护照签证。但凡贴着CE标志的商品就可以从欧盟国家各组员中国销售,不必合乎每一个会员国的需求,以此来实现了产品在欧盟国家范围之内随意商品流通。在欧盟国家销售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知识分享标示,无论是欧盟国家内部结构公司加工产品,还是其它我国加工产品,若想在欧盟国家市场中随意商品流通,就必须要贴上CE标志,以说明商品合乎欧盟国家《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命令基本要求,这也是欧盟法律对产品质量明确提出的一种强制性验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