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明确指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能效等级levelIV,且需在产品上明确标示出。也强制要求制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是产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Statement),第二是产品的首次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邮寄至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
美国能源部(Department ofEnergy)为了节省能效,提高市民节约能源及改善环境的意识,针对一系列产品制定了能效标准要求。目前涵盖了60多种不同的产品,主要分布于消费品产品、商业和工业产品、照明产品、水暖产品等。
DOE认证目的:通过不降低产品使用功能、质量、安全、总运行成本等特点,提高家用电器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达到降低能源总消费;使公民能够选择更节能的产品;鼓励制造商/市场淘汰高能耗产品;提高市民节能环保意识。
DOE认证法规包含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则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产品范围:DOE监管许多电器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EPS、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布、家用取暖设备、微波炉、电池充电器、吊扇灯套件、荧光灯镇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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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须刀DOE能效认证如何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