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章属实,送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出口企业的使领馆不在同一地区,不同国`家的使领馆又有不同的要求。给我国出口企业办理领事认证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开展了代理领事认证业务,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以认证快速、质高方便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馆出台了一项新的规定:凡是已经过俄方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协议类文件,使馆不再受理相关认证申请。对此,俄领馆给出的理由是,文件已经经过俄方确认,没有再做领事认证的必要。请广大企业在送办文件时务必注意。俄罗斯上海领馆认证要求如下:
1、领馆对认证文件的俄文翻译要求比较高,存在退件的可能,建议企业只做英文件,只可送上海领馆办理。
2、授权书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签字只可法人签,并注明签字人的职务。
3、商业发票、价格单、报关单、外销合同、供货商证明等部分文件领馆不予认证。
4、文件日期不能与当前日期相差太久(三个月内为宜)。
5、国外证书(包括TUV、自由销售证书、DNV等)领馆不予认证,任何形式都不可认证。
大使馆认证(领事认证)的含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认证盖章的做法,就叫“大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