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如何申请场外个股期权公司规定》有关情况直接联系咨询
一、结构化产品合规性:结构化产品不应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在结构化产品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
2.未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充分披露和揭示结构化设计及相应风险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控措施等信息;
3. 未对结构化产品劣后级份额认购者的身份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
4.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超过1 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超过3 倍,其他类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倍数超过2 倍;
5.通过穿透核查结构化产品投资标的,结构化产品嵌套投资其他结构化金融产品劣后级份额;
6.结构化产品名称中未包含“结构化”或“分级”字样;
7.结构化产品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40%,非结构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一对多”)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