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报警器CE知识分享申请办理联络中安检验机构,在烟雾探测器上贴上CE标志不仅能证明这些产品合乎建筑产品命令(EU305/2011/EEC)以及技术标准(欧洲地区协调标准EN14604)要求的安全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还能有效避免商贸技术要求,在欧美市场随意市场销售并开启别的国外市场。由于我们安全防范意识一时的提升,烟雾探测器在全球市场中的要求还在不断发展。深圳中安检验机构能够提供商品一站式服务,不但可以办新产品的产品检测还能够申请办理新产品的出口知识分享服务项目。
火灾报警系统CE知识分享办理手续:
1、 明确必须知识分享产品类别,递交申请
2、 明确欧洲地区商品命令,烟雾探测器属建筑产品,需合乎建筑产品命令CPR EU305/2011/EEC
3、 明确欧洲地区协调标准,烟雾探测器需符合规定EN 14604
4、 欧盟国家公告机构依据合乎评价指标体系1开展工厂核查(FPC)
5、 依据EN 14604开展测试评估,欧盟国家公告机构依据管理体系开展
6、 得到由欧盟国家公告机构办法检测报告和资格证书
7、 派发产品检测报告(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8、 在包装设计上贴上CE标志
9、 在欧美市场随意市场销售
烟雾报警器CE知识分享EN14604规范介绍
近些年,伴随着欧洲国家建筑立法(Regulation (EU) No.305/2011)的健全,欧盟国家实施了每一个家庭务必强制安装烟雾探测器的有关法案,烟雾探测器市场需求展现井喷式趋势,仅法国、法国年销量以数百万只计。我国烟雾探测器产销量近年来连攀高峰,已占用超出50%市场占比,由于产品质量知识分享、标准差异、品质关等因素,在我国出入口烟雾探测器不断遭受海外通告退运。烟雾探测器销往欧盟国家必须通过CE知识分享,这也是进到欧盟国家市场强制规定。
以下几点将会对烟雾探测器CE知识分享规范EN 14604开展论述:
火灾报警系统CE知识分享-命令与协调标准:
建筑产品命令(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 CPREU305/2011/EEC
协调标准EN 14604: Smoke alarm devices
EN 14604: 烟雾报警机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