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完整的《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2、公司章程,事业单位不提供;
3、主要人员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简历及业绩说明,和广播电视相关学历、培训、资质证书等材料;
4、注册资金验资证明,须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委托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5、注册地址与申请单位关系证明,若注册地址为申请单位租赁所得,则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若注册地址为申请单位自有房产,则提供产权证明;
6、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若申请单位委托其它单位、个人代办此项行政许可,须提供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