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与等级相应的注册资金和经营业务范围;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和设施;
(四)新成立的维修安装企业经营满一年后,方可申报各类相应等级资质;申报资质升级的企业,必须已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级资质。凡申报各类特级企业资质的,必须已获得相应的I级资质满三年以上。
申请资料
(一)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资质审验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
(三)营业场所、设施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清单;
(四)提供申报类级别的相应数额的制冷、暖通空调等机电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及对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等级工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已完成的维修安装项目业绩及用户确认的业绩质量证明;
(六)其它有关资料。
以上《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全部变更为《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含制冷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