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表中看出,该产品的基准税率为10%,降税类别为3年,协定生效首年(2015年12月)降税至6.7%,第3年则降为零。降幅还是很大。我们再看一下RCEP下的关税减让情况。
RCEP下澳大利亚的关税减让情况: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该产品的基准税率和中澳的相同,都是10%,但降幅比较缓慢,实行二年一次降税,协定生效后的第7年才降为零。相比之下,该产品在中澳协定下已经是零关税了,因此,在关税优惠上应该是**的选择,再看下该产品是否符合中澳原产地规则。
(二)判定产品是否符合中澳原产地规则
由于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从韩国进口的非原产材料,我们先查看该产品在中澳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所适用的规则,“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本章”,即HS编码的前两位数发生改变则符合该规则。在该案例中,出口产品的编码已从布料所属的52章变为出口成品男衬衫所属的61章,符合中澳FTA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可以办理中澳优惠原产地证。
显然,由于关税的降税幅度,我们**了中澳FTA,但我们不妨也同时了解一下该产品在RCEP下,是否也符合其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经查该产品所适用的规则是“章改变”,同样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