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
浙江,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牌照注册
1、企业设立登记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企业设立登记,是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第一步。在企业设立时,需要按照管理人登记的规定,注意符合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股权架构、注册地等相关要求。
2、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基协2016年2月5日发布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要提交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3、申请管理人登记
在完成前述流程,并准备好登记申请相关材料后,即可向中基协申请登记。登记申请在中基协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资产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上进行。报送登记信息前,需要在资产报送平台进行首次注册,需要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https://human.amac.org.cn)进行机构和人员注册。在这三项注册完成后,方可根据协会的要求在资产报送平台报送各项登记申请材料。
提交登记申请后,中基协会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如有补正意见的,申请机构需要根据中基协的反馈意见进行补正。
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过程中,如果申请机构出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等规定的特定情形,可能导致中基协中止或不予办理登记,并自该机构不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办理其高管人员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需要申请机构予以特别关注。
04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
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类型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证券类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股权类管理人”)和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其他类管理人”)。根据中基协2022年6月2日更新的《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目前,股权类管理人和证券类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如下表,其他类管理人的申请材料可参考以下两类管理人的材料清单进行准备。结 语
根据中基协公布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新增656家,其中证券类管理人274家,股权类管理人379家,其他类管理人3家。更新后的《申请材料清单》在原先的基础上,结合近两年的实践问题,对于诚信信息的材料要求提高,细化了实控人、主要出资人、高管等主体的诚信信息材料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审核要求趋严,各方的主体责任压实,申请机构务必根据中基协的具体要求,聘请专业律所协助把关,全面、准确、真实地准备登记材料并按照流程提交,方能顺利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