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评估证书CTS-GHSC023-2020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2016年发布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评估》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T/CCP CACN0001-2016),指导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防制服务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全行业诚信氛围,促进行业整体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治服务组织是指防治鼠、蚊、蝇、蟑螂、蚂蚁、跳蚤、虱子、臭虫、蜱、螨、白蚁等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人类生活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提供有害生物防治有偿服务的单位。
第3条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水平评估(以下简称“服务能力水平评估”)在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会员单位中开展(以下简称“协会”)遵循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的原则,坚持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公平性和性。第四条本实施办法开展的服务能力水平评价标准为《标准》。第5条协会负责防止制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协会的《章程》。本办法由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评价证书CTS-GHSC023-2020数据评价。
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材料提交后一个月内(含一个月)将数据评估结果通知申请人。通过材料评审的,进入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阶段。申请同级或以上的服务能力等级。
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能力评估证书CTS-GHSC023-2020评估和培训。
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专家对数据考核合格的防控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或远程考核。A级服务能力等级要求3名专家参与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B级服务能力等级要求2名专家参与现场评审。评估或远程评估,C级服务能力等级要求1名专家参加随机抽查,进行现场评估或远程评估。评审期间,专家将对被评审的防控服务机构的关键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