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度应当如何确定?
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局的清算日为一般为每一年的4月1号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一般于每年3月31日,许多注册香港公司都能收到香港税局发出来的报税表,以表要做账纳税申报。
注册香港公司会计期间纳税申报周期时间与世界不一样,无需1月报1次;注册香港公司能随便意找到自己企业的会计期间。可是第一次核数之期为新公司成立後18个月,即注册香港公司的第一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的18个月进行。
香港公司法要求:第一次股东会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8个月举办,注册香港公司创立满18月後,一般能收到香港税局寄来的报税表。但在股东会上,务必提交企业的财政报告,根据该项规范,“第一次年度审计报告必须要在新公司成立的18月以内进行”这一标准应时而生,以此类推以後便是1年度报告1次。在第一年零申报后有可能会接到三年没发税表通知单,不表明三年无需理帐长及核数,只意味着税局不会主动传出利得税报税表,如果在任何一个评税自然年度,企业产生一切盈利,都必须要主动与税局申请办理报税表,纳税申报,即表明每一年都要理帐及审批,不然执行董事将要承担有关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