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满足一定要求条件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SVHC通报,否则产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检测以及符合性评估报告,有实验室资格的机构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REACH服务,而不仅仅是检测。
REACH和SVHC的关系:SVHC简单的说就是REACH注册前的一项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清单,那么第三方检测机构常说的REACH检测其实指的就是高度关注物质SVHC检测,检测机构会根据欧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单对产品进行检测,而这个清单正不断的增加。
a)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电机SVHC认证REACH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