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东如何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包括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备案在其名下。
登记要求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要点包括:
事项 | 主要内容 |
名称、经营范围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监管要求 |
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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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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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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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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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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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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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 | 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在备案完成第—只基金产品前,不进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变更;不随意更换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
关联方、子公司、实际控制入相 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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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主要股东或者合伙入名单;
**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入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斋递过基金业协会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