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步废止。新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简化事前管理环节;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属于国家发改委核准、备案范围的项目,地方企业通过网络系统直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将时间要求从签约前(或协议生效前)放宽至实施前,即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境外投资备案简言之是中国公司作为股东投资海外,介于中国是外汇管制,必须到相关部门做中国公司到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以便后续中国公司投资款项能够顺利进出。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一、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三、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局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发改委等备案。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3、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办理步骤:
1、需要客户准备相应的资料: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尽职调查报告、投资企业新年度审计报告等;
2、企业相关资料报备到地省级商务、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备案(投资额在3亿美金以下的)。
3、备案通过会可以领取到2张证书-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发改委批文。
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办理注意事项:
1、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2、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