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满足一定要求条件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SVHC通报,否则产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检测以及符合性评估报告,有实验室资格的机构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REACH服务,而不仅仅是检测。
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质)浓度若超过0.1%(质量分数),则该物品的供应商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SCIP通报是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2008/98/EC)对欧盟中的物品供应商的要求。
根据REACH法规对物品的定义,物品的形状、外观或设计是在生产过程获得的。指南指出,物品的生产过程也包括了将若干个零部件(零部件本身也满足物品的定义)组装成一个复杂物品(例如笔记本电脑)的过程。对于一个自身满足物品定义的零部件,在经过组装以后,将不再视为一个物品,而视为组装后产品的一部分。
条形屏SVHC认证检测哪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