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SVHC清单,满足一定要求条件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SVHC通报,否则产品将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SVHC存在情况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检测以及符合性评估报告,有实验室资格的机构才能很好的完成整个REACH服务,而不仅仅是检测。
从2021年1月5日起,投放欧盟市场上的物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质)浓度若超过0.1%(质量分数),则该物品的供应商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SCIP通报。信息须提交至SCIP数据库。SCIP通报是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指令2008/98/EC)对欧盟中的物品供应商的要求。
物品中SVHC的计算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是否需要履行相关义务。ECHA指南本身仅是一份解释性的文件,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对于的出口企业来说,应尽快确认出口国官方要求,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传达给上游的供应商。
条形屏SVHC检测SVHC2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