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是指使用机动车和辅助教学设备,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向学员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的人员。原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因“培训”与“教练员”含义重叠,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中更名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随着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已由师傅带徒弟逐渐转变为在交通技校由培训师培训,基本满足了学员的要求。改革开放后,我国打破了道路运输公司对客货运输市场的垄断。在“人人有水行船,有路可开”的政策鼓励下,其他企业和个人纷纷投资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交通运输车辆的数量,对驾驶员的需求也翻了一番。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也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学车的人也急剧增加。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申请条件:
1. 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符合相应车型安全驾驶经验和驾驶经验的要求。
2.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 汽车及相关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紧急驾驶等基本知识,熟悉车辆养护与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知识,能够讲解驾驶要领和驾驶动作。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工作内容:
1. 利用各种机动教学车辆、教练场地、公共道路和交通设施,开展实践性驾驶教学活动。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教授机动车驾驶知识,传授驾驶技能,提高培训教学管理水平。
3.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汽车驾驶模拟器、交互式教学磁板、驾驶训练计时管理系统、考试自动化系统等开展理论教学活动。